集運王物流條款及細則
歡迎來到Group N Ship! 我們希望您會喜歡我們的網站和服務。 以下是您的用戶協議。 我們建議您仔細閱讀,以備參考。 下面列出的條款和條件說明了您對Group N Ship網站N Ship網站的義務,您的Group N Ship帳戶的使用以及為您提供的Group N Ship服務都將受這些條款和條件的約束。Group N Ship將在下面的條款中稱為“公司”。 通過完成Group N Ship帳戶註冊流程或使用groupnship.com,即表示您確認並同意遵守此處的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有關集運王提貨中心/自提點 取貨須知
●關順便智能櫃取貨須知
●有關派送服務條款
●貨物(包括違禁品)之退件或轉運條款及細則
●付款條款及細則
(一) PayPal付款
(二) 國際信用卡付款
(三) 支付寶付款
(四)八達通付款
(五) 銀行轉帳付款
(六) 銀聯信用咭付款
(七) 運費到付
●物流運送契約條款
(一) 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二) 被承運的貨件知情權
(三) 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四) 免責條款
(五) 失件處理
(六) 破損處理
(七) 物流索賠細則
●國內退件承運契約條款
(一) 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二) 被承運的貨件知情權
(三) 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四) 免責條款
(五) 失件處理
(六) 破損處理
(七) 物流索賠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集運王中轉站絕不簽收任何以到付形式的貨物。
2. 集運王中轉站絕不簽收任何以平郵方式寄出, 沒有查收或追蹤証明的貨物。
3. 集運王中轉站只接受及處理一間店鋪所發出的一個運單編號內只有一個客戶的貨物。
4. 如貨物到達時或 於存放期間出現滲漏/發臭/腐爛/包括但不限於以上不適宜運送的情況, 集運王中轉站一旦發現, 將即時棄掉, 而不作任何通知及賠償; 如因該貨件污染場地或其他客人貨物, 我們會保留向客人追討清潔費或其他損耗賠償。
5. 假如發生以下情況, 而導致任何遺失, 漏寄或運輸收費變更, 集運王恕不負責:
情況一:賣家發出一個運單編號, 但包裝內有兩位或以上客戶的貨物, 而導致客戶未能認領其貨物。
**客戶須聯絡賣家, 確保賣家發貨時的運單編號只有該客戶的貨物。
情況二: 客戶購買兩件或以上的貨物, 賣家只向客戶提供一個運單編號,但實際上賣家將客戶的貨物分開兩個或以上的運單編號寄出, 而導致客戶未能認領其貨物。
** 客戶有責任聯絡賣家,取得其全部及正確的運單編號以作認領。
情況三: 如賣家提供錯誤運單編號, 導致正確運單編號過了免費存倉期,因而被收取存倉費。
** 客戶有責任聯絡賣家,取得正確的運單編號以作認領及就存倉費與賣家作出商議。
情況四: 賣家提供錯誤/重複將相同運單號碼予多於一位或以上客人. (例如, 賣家將客戶A的運單編號錯誤/重複提供予客戶B, 令客戶B成功認領並集運)
5. 國內中轉站不會對收到的貨件進行驗收或核對, 如貨件收到時已有明顯破損會儘量通知客戶, 但不會因此構成責任承擔, 如客戶有需要應自行購買保險。
6. 由於輸入貨物資料需時, 貨物到達集運王中轉站後,會於辦公時間8-12小時內更新資料。但客戶可預先輸入運單編號及相關資料, 待貨物到達集運王中轉站後可即時進行自動認領。
(**雙十一, 雙十二及個別節日假期的入倉時間, 將可能延長, 請參閱集運王網頁及Facebook專頁公告)
7. 集運王中轉站存倉安排注意事項: 客戶在貨物寄到集運王中轉站當日起計90日內,必須登入www.groupnship.com.hk集運王網頁 “貨物認領”進行認領及寄運;否則第91日開始至100日內,每天每件收取港幣10元作為存倉費用;第101天即視為棄件,本公司將清除貨物存倉紀錄同時自行處理該貨物,並不作任何通知及賠償。**違禁品不設90日免費存倉安排.
**我們保留權利向總貨物重量超過100kg的客人(不論體積或實際重量), 更改並縮短其免倉期至30日, 其後每日每公斤收取HKD1作為存倉費用, 直至第91日即視為棄件.
8. 所有貨物首重或續重不足1公斤(kg),將以1公斤(kg)計算。
*** 例 1: 所有貨物總重量是0.9公斤(kg),訂單上會以1公斤(kg)計算。***
*** 例 2: 所有貨物總重量是1.1公斤(kg),訂單上會以2公斤(kg)計算。***
9. 現時集運王物流服務一般以貨件之實際重量計算運費。 如貨件為膠袋包裝類別 ,實際重量為2kg以內的,一律不量度尺寸及計算體積,以實際重量為入倉重量,如以紙箱或木箱等包裝的貨件, 則仍會量度尺寸及計算體積重, 集運王將保留有關貨品以體積重量 (體積重量計算公式: 長×闊×高/6000) 計算運費之權利。而有關貨件之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間,則計算後以較高者為計費重量, 如貨物的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同時小於2kg(含2kg),均以實際重量作為入倉重量。
例如: *** 一件實際重量為0.1kg,體積重量為2.0kg的貨物,入倉重量按0.1kg ***
*** 一件實際重量為0.1kg,體積重量為2.1kg的貨物,入倉重量按2.1kg ***
10. 貨物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以集運王中轉站計算為準。
11. 工商區 / 非工商區或住宅區 / 偏遠地區 是以該派送地區分佈或樓宇規劃而釐定,各地區均設有不同定義及收費標準。
12. 新增/已更新的地址須進行系統確認,否則訂單須至少一個工作天審核才可確定收費。
13. 可無限合併不同的運單編號。
14. 已完成付款之訂單,恕不提供取消或修改訂單服務。
15. 集運王國內中轉站收貨時間為每天早上 10:00am 至晚上 18:00:00pm,各服務之訂單截單時間為晚上20:00:00。(**逾時後的集運訂單會按實際打包結果, 或可能視為翌工作天的集運訂單)
(**雙十一, 雙十二及個別節日假期的出倉及截單時間, 將可能有當日實際情況而改變, 請參閱集運王網頁及Facebook專頁公告)
16. 集運王中轉站於星期六或公眾假期前一晚暫停發貨。(詳情請留意集運王網頁及FB專頁)
17. 集運王網頁內所顯示的自提點/提貨中心,其職員有權或按情況需要,向取貨人要求出示其身份證証明文件以核實身分及作記錄用途。此等手續是保障貨物是經正常程序處理,並確認取貨人身份才可取貨。如當中涉及違法等行為,資料會用作舉證用途或協助警方調查之用。
18. 集運王有限公司不會因海關查車/ 大型購物節(如雙十一/雙十二)/ 國內法定假期/ 或一些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下, 所造成的延誤/ 損失/ 損壞而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19. 如客戶有需要索取訂單收據, 可於30個工作天內向集運客服人員申請; 如需索取超過30個工作天之訂單或 申請複數訂單, 須不少於14個工作天處理, 客服職員會按需要增加處理時間.
20. 訂單收據一般只會以電郵或集運王使用之通訊軟件發出, 如需以郵寄方式索取收據正本, 每張訂單收據連本地平郵須收取HKD2. 只限客人提供的個人住宅或 商業地址, 不適用於寄到集運王自提點.
有關 集運王提貨中心/自提點 取貨須知
(http://www.groupnship.com.hk/提貨須知/)
一般情況下, 於發貨日的截單時間晚上20:00:00前付款, 貨件會於一至兩個工作天到達香港集運王物流中心
- 客戶可登入 groupnship.com 網頁或『集運王手機應用程式』, 選擇《集運訊息》, 將顯示該“貨件資料”及“到貨日期”
- 當貨件到達客戶指定的提貨中心, 客戶會收到『集運王手機應用程式』的推送通知和電子郵件(EMAIL). **如客戶沒有『集運王手機應用程式』, 通知將會以電子郵件(EMAIL)及手機短訊(SMS). (*由於網絡商設定及發出時效可能有延遲, 未能保證客戶收到通知, 提貨通知以手機內的推送通知 或 電子郵件(EMAIL)發出時間為准.) (**11/10/2021起, 不會再使用手機短訊(SMS)作為提貨通知, 一律以集運王手機應用程式(APP)內的推送通知 及 電子郵件(EMAIL)發出.)
- 菜鳥驛站及其他個別自提點(請參考自提點的詳細資料), 將自行向客戶以手機短訊(SMS)或WHATSAPP方式發出提貨通知, 如客戶選用菜鳥驛站及其他個別自提點取貨, 客戶不會收到由集運王以任何形式發出的提貨通知(但不排除以SMS發出其他特別通知)
- 客戶可於自提點/提貨中心開放時間內, 前往取貨。 於領取貨件時, 須提供集運單號及收貨人下單時填寫的香港手提電話號碼作為取貨證明
- 職員核對資料無誤後, 客户即可取貨
- 每個自提點/提貨中心均設有特定的免倉期及提貨條款, 客戶須根據自提點/提貨中心的條款取件.
- (**雙十一, 雙十二及個別節日假期的派送或自提點營業時間, 將可能有當日實際情況而改變, 請參閱集運王網頁及Facebook專頁公告.
備註:
- 工作天不包括自提點/提貨中心休息日, 公眾假期及貨物扣關時的日子。
- 提貨通知發送時間為10:00am至22:00pm, 接收狀況須視乎手機數據服務或流動電話網絡供應商狀態而定。
- 物流服務商為振通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 超過自提點/提貨中心的免倉期後的10個工作天內仍未提取, 一律當作棄件處理.本公司將清除貨物存倉紀錄同時自行處理該貨物,並不作任何通知及賠償。
- 倘若因海關查車或查貨所造成的延誤/ 損失/ 損壞, 集運王將不會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 貨物會按實際重量與體積重(詳情請參考常見問題),取較重者爲計費重量,用以計算運費。
長度x闊度x高度(cm)÷6,000 = 體積重量(kg) - 國內合併數量不限。
貨件滿20kg或以上, 全單以續重價錢計費. (*須另加地區附加費)。貨件滿51kg或以上, 可參閱 “重貨/特大貨優惠報價收費”. (*須另加地區附加費)。- 限時優惠, 派送服務滿21kg或以上, 由21kg起的每1kg續重, 只須HKD4. (此優惠不包括順豐派送)
- 貨件到達提貨中心後 指定**存倉期內必須提取,逾期當日起除每票運單的逾期費用外, 自提點將按情況, 或會以每件/每公斤收取不少於HKD10, 作為額外存倉費用.
**存倉費將根據該票貨件的體積或重量而釐定應收費用 - 如未能於指定日子提取貨件, 貨件逾期日當天,按自提點需要, 將可能退回集運王物流中心, 並每票將收取港幣50元轉倉手續費及每一工作天港幣20元存倉費.**貨件到達自提點當日及自提點休息日括免(不計算存倉日內)。
- 如因通訊問題,提貨通知未能成功聯絡客人,集運王及 所有自提點,將保留權利收取因逾期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或直接退回集運王物流中心. 並每票將收取港幣50元轉倉手續費及每一工作天港幣20元存倉費。
- 如有特別原因/需要,請預先通知,以便作出適當安排。
- 如客人貨件的重量 / 尺寸 / 件數太大而造成自提點不便, 到貨首天或於存放日子內客人未能到自提點提貨, 該票貨將存放於集運王物流中心7天, 由集運王職員以電話或電子郵件(Email)或手機短訊(SMS)通知客人預約取貨日期後再派送到自提點, 但客人必須到貨當日到自提點提取。
- 每個自提點/提貨中心, 因應存貨空間, 有不同的限制標準, 超大或超重貨件須即日提取, 如客戶未有於自提點/提貨中心營業時間內提取, 而自提點/提貨中心未能提供存放空間, 貨件將會視為棄件, 並且不會作任何賠償。
- 如客人集運到達自提點後有滲漏、發臭…等等衛生問題, 貨件會視為棄件, 不作任何賠償, 如因該貨件污染場地或其他客人貨物, 自提點會保留向客人追討清潔費或其他損耗賠償。
- 所有自提點/提貨中心均不設拆貨區, 如有客人不理勸告, 自提點會向客人收取垃圾清潔費港幣10元/每件, 如木箱收取港幣50元/每件. 如有需要檢查貨物, 請先向自提點溝通, 取得同意方可現場拆貨. 如自提點/提貨中心 商場範圍並未有提供垃圾清理服務, 懇請自行收拾整理. 如自提點/提貨中心因客人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損失/開支將會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有關順豐速運服務須知
1.集運後需最少一個工作天才到達順豐速運的中轉站。
例子a.星期一 晚上20:00:00的截單前集運成功, 星期二(09:00am)到達香港, 同日下午到達順豐速運的中轉站, 最快同日或 翌工作日才會到達指定智能櫃。
例子b. 星期一 截單後的集運會按實際打包結果, 集運或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即到港時間會延後一天。
例子c.星期五 晚上20:00:00的截單前集運成功, 星期六(09:00am)到達香港, 同日下午到達順豐速運的中轉站, 最快同日或 翌工作日才會到達指定智能櫃。
例子d.星期五 截單後的集運會按實際打包結果, 集運或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即到港時間會延後一天。
**由於星期日沒有中港車到達, 貨件會於星期一到達香港, 星期二到達順豐速運的中轉站, 最快同日或 翌工作日才會到達指定智能櫃。
**逢星期日及 法定勞工假期沒有中港車, 貨件將按工作天順延 (詳情請瀏覽集運王網頁)2. 貨件到達順便智能櫃後,必須於收到通知的40小時內(包括假日)提取;如客人未能於使用時限內取出包裹,順便智能櫃將在之後24小時內把未提取的包裹從智能櫃中拿走,並將該包裹送回順便倉庫,而不作任何事前通知。客人須承擔所有有關附加費用。3a. 順便智能櫃 : 貨件單件/ 合併後的尺寸必須小於 35cm x 31cm x 45cm 每一集運訂單號最多只可合併6件貨件及總重量少於4kg。(**所有貨件不論是否超過上述限制, 一律會按實際重量/ 體積重量, 按較重者作為收費標準, .) 由於順便智能櫃數目有限, 集運時不會即時顯示尚餘的空位數目, 客人的貨件有機會會因為智能櫃空位不足而延誤到達時間, 敬請注意。
3b. 順豐派送 : 單件單邊長度不可超過160cm, 長闊高總和不可超過300cm或 總重量不超過3kg。
(**所有貨件不論是否超過上述限制, 一律會按實際重量/ 體積重量, 按較重者作為收費標準, .)
4. 一經確認選擇使用順豐服務的集運貨件, 恕不提供取消 / 修改訂單 / 更改順豐服務, 否則客人需要支付相關運費及行政費用, 並需時最少4個工作天安排, 集運前敬請注意。
**例如客人選擇順便智能櫃服務後, 不可改用順豐派送.
**如客人因個人聯絡資料輸入錯誤而需修改(例如電話), 每次修改, 順豐速運將會收取港幣$5.00作為服務費用.
5a.順便智能櫃不會因智能櫃的格口已滿而未能擺放的貨件通知我司; 以及, 由於順便智能櫃除到件通知外, 並沒有提供”因格口已滿,快件暫時無法投遞到智能櫃”的通知, 客人需要自行到順便智能櫃的網頁追蹤貨物到件詳情: https://eflocker.com/waybill/或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順便智能櫃客服查詢(852) 3525 0888。
5b. 如客人使用順豐派送, 客人需要自行到順豐速運的網頁追蹤貨物, 順豐主頁。
6.貨件到達指定智能櫃後, 客人將會收到由順便智能櫃提供的SMS取貨通知. 用於開啟智能櫃的密碼亦隨SMS發出, 請務必妥善保管。
7. 順豐派送的偏遠區收費定義不同於集運王有限公司, 客人可瀏覽查詢 http://www.sf-express.com/hk/tc/download/Remote_area_TC.pdf
8. 如貨件經多日存放仍未提取, 貨件將會退回物流中心。
9. 由退回物流中心起, 3個工作天仍未提取的貨件一律當作棄件處理. 本公司將清除貨物存倉紀錄同時自行處理該貨物,並不作任何通知及賠償。
10. 逢星期六/ 香港及國內指定假期前夕不發貨; 不查車情況下翌工作日到港。
本公司保留所有《物流運送契約條款》用於 順豐服務的提貨方式, 詳情請參考 http://www.groupnship.com.hk/物流條及細則/
有關派送服務條款
1. 使用合併/單件托運的訂單, 單件單邊長度≦220cm 或 單件實重≦80kg;如單件單邊長度超過220cm或 超過重量80kg,則需聯絡客戶服務處理或另行報價.
2. 提供香港派送之物流服務公司為振通物流。
3.一般派送時間為辦公時間內 (實際送貨時間由司機跟客人協商) ; 物流公司不會於星期日或公眾假期派送貨物。(詳情請留意集運王網頁及FB專頁)
4. 為保障客戶權益,物流公司只會依照訂單上的指定地址送貨 ; 如訂單確認後須更改送貨地址,客戶須儘快通知本公司。同一集運訂單, 只會處理一個派送地址。
5. 新增/已更新的地址須進行系統確認,否則訂單須至少一個工作天審核才可確定收費標準。
6. 如果客戶提供其他非收貨本人的工作或住宅地址,若派送貨物時出現任何問題,本公司一概不負責任.
7. 派送的指定地址為“非工商區/住宅區”,派送員會根據客戶在下單時提供的聯絡電話,於派送貨物前致電給客戶,才安排送貨到客戶的指定地址。派送的指定地址為”工商地區”,暫不提供派送前之聯絡安排。
8. 如未能成功派送,派送員會留底紙條給客戶,讓客戶自行致電振通物流熱線852– 28329813,安排第二次派送事宜,並會有第二次派送費用產生,請參閱集運王網站派送服務條款。
9. 由本公司以派送地區分佈或樓宇規劃而釐定 : 工商區 /非工商區(住宅區) / 偏遠地區,並設定不同的收費標準。
10. 客戶簽收貨品時須核對運單上所示之數量及確定包裝原好,如發現任何問題,應即時與派送員提出或拒收。
11. 若物流公司於貨品到達後第7天仍未能成功定立時間/日期派送,貨品則安排存放於物流公司倉庫及每個工作天收取港幣20元之存倉費。
備注:體積較大、重量較輕的貨件,計算重量方式:長(cm) X 闊(cm) X 高度cm) / 6000 = 體積計費重量。我方會按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作對比,以較重者為收費標準。(為免出現爭辯,請用家與店鋪先行聯絡貨件情況。)
12. 如5.5噸或以上貨車不能駛入, 一律視為不派送地區. 如到達後才發現, 物流公司將於最接近而可停泊的位置與客戶進行交收. (如有需要, 請先聯絡客服人員)
13. 客人有義務於派送前聯絡客服人員說明所派送之地址未有提供免費暫泊(落貨);
14. 如送貨地址的停車場沒有免費暫泊或落貨, 集運王將保留對客人收取因暫泊或落貨期間所產生的停車場費用。
[樓梯費收費安排]
•客人有義務於派送前說明或聯絡客服人員說明派送地址需要將貨物搬運樓梯服務, 亦可在派送員預約時提出需要搬運樓梯, 由派送員送貨時按實際情況判斷.
•對於收件人地址沒有升降機或升降機不到的樓層或升降機位於1樓而須提供搬運服務的收費及限制:
-重量限制:每單貨件單件實際重量限制在10kg以內,總件數或總實際重量在50kg內。
-呎吋限制:長+闊+高≦150cm,單邊長度≦120cm。
-收費標準:以每單集運或同一日同一地址計算, 首10kg免收費, 其後以每5kg為個單位(不足5kg按5kg計算)須加收港幣10元/每層的搬運費(*最多累積至50kg, 即港幣80元及最多兩層*即最多收取港幣160元); 超過50kg或超過上述尺寸或多於兩層, 一律安排於地面或最近可停泊的位置與客戶進行交收.(*司機不可濫收費用, 如有疑問可致電客服人員)
-支付方式:派送員須派送前與客戶確認, 並按上述條款於收取樓梯搬運費用(只限現金到付). 如客戶拒絕支付, 派送員將安排於地面或大廈入口或最近可停泊的位置與客戶進行交收.
服務準則:以上限制內的貨件,只適用於村屋, 由地面向上兩層內; 唐樓或舊式洋樓, 只限由地面向上一層*包括進入大廈前的梯級 或搬運的地方並非樓層之間的樓梯, 例如大廈門前門/道路上的梯級, 則無法以樓層為單位, 將以8級為一層作計算單位, 不足8級亦當一層計算; 客人需自行判斷貨物的尺寸是否適合搬運。如派送員當下發現無法或不適合搬運樓梯時, 客戶可選(1)安排於地面或最近可停泊的位置與客戶進行交收; (2)按客人要求先回收無法派送的貨物, 再預約第二次派送(須另外再收費); (3)派送員與客戶取得共識下, 分拆包裝搬運, 但過程中如有損壞恕不負責 ; 客戶落單前請務必自己判斷貨物的尺寸是否適合搬運,能否順利通過目的地前的所有通道。
貨物(包括違禁品)之退件或轉運條款及細則
1. 集運王中轉站收到任何違禁貨物,一律拒絕承運,部份貨物客戶可按以下方法處理(**為避免對任何動物造成二次傷害, 如發現活體動物, 一律不提退貨安排, 客戶必須限時內親身到國內倉庫取回):
2. 每件需要安排退件/國內轉運的貨件, 每件收取HKD12作為行政費用.
**(每件計, e.g.1個單號十件, 即HKD12x10)
3. 於免倉期內將貨物退回賣家或轉運指定國內地址 (如轉運需提交有關住址證明,聯絡電話)
4. 客戶可選擇於免倉期內到國內中轉站自行提取貨物。
5. 違禁品的免倉期由收到貨物當日起計十五日, 如免倉期內沒有任何安排,集運王將貨物視為棄件處理,
本公司將清除貨物存倉紀錄同時自行處理該貨物,並不作任何通知及賠償。
6. 客戶之貨物如有破損及貨不對辦而需要寄回給賣家, 所有費用一律由客戶承擔
7. 如客戶選擇到國內中轉站取回貨物,請提前一天致電58049888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通知本公司職員, 以便預先取出貨物, 免卻客戶等候時間。
8. 因退件或轉運所產生之運費, 一律由客戶承擔, 此外, 本公司對於貨物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 退件及轉運的費用詳情請瀏覽網站內“集運G地之退件/轉運收費”。
10. 有關退件或轉運的操作流程可瀏覽網站的 “新手G南”。
11. 客戶的訂單於付款成功後不得更改或取消,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12.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 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付款條款及細則
(一)PayPal付款:
1. 以PayPal方式支付費用,須以港幣結算。
2. 使用PayPal進行交易付款時將收取3%的服務費及固定行政費用港幣2.50元 (最低收費為港幣3元)
3. 使用PayPal進行交易付款時連同服務費及固定行政費用之金額必須超過HK$3,否則交易將不被接納。
4. 使用PayPal進行交易付款時不可合併其他集運單號同時付款,否則交易將不被接納。
5. 客戶的訂單於付款成功後不得取消,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6. 若客戶以PayPal繳付之費用有誤而要求退款,將於1個月內安排退款至客戶的PayPal戶口。
7. 本公司辦理退款日期,與客戶的PayPal月結單結算日會有所差異。
8. 除了訂單編號及交易記錄外,本公司不會儲存任何客戶PayPal的戶口資料,一切關於PayPal付款詳情的查詢,請與PayPal公司聯絡。
9. 如使用PayPal付款,為保障客戶的利益,承運人必須為PayPal帳戶持有人。
10.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 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二)國際信用卡付款:
1. 以國際信用卡方式支付費用,須以港幣結算。
2. 使用國際信用卡進行交易付款時將收取3%的服務費及固定行政費用港幣2.50元 (最低收費為港幣3元)
3. 客戶的訂單於付款成功後不得取消,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4. 若客戶以國際信用卡繳付之費用有誤而要求退款,將於1個月內安排退款至客戶的國際信用卡戶口。
5. 本公司辦理退款日期,與客戶的信用卡月結單結算日會有所差異。
6. 除了訂單編號及交易記錄外,本公司不會儲存任何客戶信用卡的戶口資料,一切關於信用卡付款詳情的查詢,請與發卡銀行聯絡。
7. 如使用國際信用卡付款,為保障客戶的利益,承運人必須為信用卡持有人。
8.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三)支付寶付款:
1. 支付寶付款方式只接受以支付寶餘額付款,僅以人民幣結算。
2. 客戶的訂單於付款成功後不得更改或取消,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3.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四)八達通付款:
1. 以八達通/O!ePay好易畀支付費用,須以港幣結算。
2. 八達通每筆交易上限為:HK$999.9。
3. O!ePay好易畀視乎戶口類別, 每日交易上限為:HK$3,000-HK$10,000; 每年交易上限為:HK$25,000-無限額。
4. 客戶的訂單於付款成功後不得取消,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5. 若客戶以八達通/O!ePay好易畀繳付之費用有誤而要求退款,將於1個月內安排以支票形式退款。
6. 除了訂單編號及交易記錄外,本公司不會儲存任何客戶之八達通/O!ePay好易畀的戶口資料,一切關於八達通/O!ePay好易畀付款詳情的查詢,請與發八達通公司聯絡。
7. 如使用八達通/O!ePay好易畀付款,為保障客戶的利益,承運人必須為八達通/O!ePay好易畀帳戶持有人。
8.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五)銀行轉帳付款:
1. 將閣下之費用轉帳至集運王之匯豐銀行帳戶中, 詳情如下:
銀行名稱: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帳戶名稱: GROUP N SHIP LIMITED / 集運王有限公司
帳戶號碼: 848-531802-001
2. 客戶選用自動櫃員機或網上轉帳繳費後, 請把收據或轉帳成功畫面, 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LiveChat客服或 網上上傳, 並注明閣下的用戶號碼, 注册郵箱或電話號碼, 以便核實付款。
3. 客戶的訂單於付款成功後不得更改或取消,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4.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六)銀聯信用咭付款:
1. 以銀聯方式付費用, 須以港幣結算。
2. 客戶的訂單於付款成功後不得取消,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3. 若客戶以銀聯繳付之費用有誤而要求退款,將於1個月內安排退款至客戶的銀聯戶口。
4. 本公司辦理退款日期,與客戶的PayPal月結單結算日會有所差異。
5. 除了訂單編號及交易記錄外,本公司不會儲存任何客戶銀聯的戶口資料,一切關於銀聯付款詳情的查詢,請與銀聯公司聯絡。
6. 如使用銀聯付款,為保障客戶的利益,承運人必須為銀聯帳戶持有人。
7.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 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七)運費到付:
1. 只限指定自提點/提貨中心可提供運費到付服務。
2. 每個自提點/提貨中心可接受的付款方法如下 :
i) 荃灣(嘉力)只接受以八達通付款。(此機不設八達通增值服務)
ii)只限指定自提點/提貨中心可接受現金付款(詳情請參閱集運王網頁)。
3. 取貨前要先付款,如拆開發現貨物不對或損毀等,所付款項不會退回,客戶應直接與商戶聯絡安排退換事宜,本公司可協助處理貨件退回,但需另外支付退回國內之運費(詳細可與客戶服務查詢, 電話: 5804 9888)。
4. 如有任何爭議,集運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物流運送契約條款
(一)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1. 嚴禁承運違禁品, 包括冒牌貨品及任何侵權物品等,違者一律送官究治,有關戶口亦會被即時終止。(所有貨物*不論當中是否存在正常貨物及是否如實申報), G幣及已付運費(如有)將不獲賠償.)
i) 如已集運, 所有貨物即時棄置處理(不論當中是否存在正常貨物及是否如實申報).
ii) 假如貨件到達國內倉庫仍未集運, 客戶須付行政費HKD12(每件計, e.g.1個單號十件, 即HKD12x10) 並自行安排國內快遞於3個工作天的辦公時間取回所需退件, 運費自付. 如因國內假期或無法處理, 即棄件處理. 放置期間如有損壞/變質恕不負責.**以上, 我司不會作任何賠償. 並保留權利向客人追究, 因托運違禁品, 而導致當天其他貨物及中港車被海關扣押而產生的所有有關的費用(包括行政費及罰款)、補償和責任。
2. 發運人或閣下和本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承認以下各項條款,作為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條件。閣下自貨物到達中轉站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約之條款。
3. 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4.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所委託發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
能夠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志的物品。本公司即承運人對下列物品拒絕承運:
a. 一切粉末、液體物品及光碟;
b. 高價值或大量電子用品;
c. 毒品或吸毒之相關器具;
d. 管制道具、電擊棒、仿真玩具槍等;
e. 動植物(活體/標本)、種子、動物皮毛及其制品、藥材等;
f. 侵犯商標、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攝政宣傳或妨害風化之物品;
g. 易燃、易腐爛或具毒性、爆炸性、殺傷性、腐蝕性及放射性之危險品;
h. 易碎物品(如客人所寄的為易碎物品,一旦損壞,本公司一律不會作出賠償)
i. 貨幣、增值稅發票、其他稅票、具有通信性質之信函或有價證券、金銀財寶、古董、字畫、貴重金屬、鑽石、玉石、珠寶、高價值首飾;
j. 外貿餘單的貨品、國際品牌或非正品/仿牌的貨品. (如客人所寄的非正品或仿牌的貨品,不論貨品寄失與否,本公 司一律不會作出賠償);
k. 受到香港海關進口管制及外國海關的禁運物品,如:食品(生鮮肉類)、藥品、香煙、電子煙、煙油、泥土等
l. 以下是關於汽車零配件出口所需注意事項的歸納:
i. 出口許可證要求
引擎:引擎作為特定產品,其出口需要獲得相應的出口許可證。出口企業應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機關或其委託的機構申領出口許可證,並憑此證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ii. 品牌授權
涉及品牌:如果汽車配件涉及知名品牌,出口企業需要獲得該品牌的授權書,以確保出口的合法性。這通常涉及與品牌所有者的正式協議,明確授權出口企業銷售或分銷其產品。
iii. 準確申報
運單號:貨上需貼上能掃描的運單號,以便於海關查驗。
申報資料:品名、牌子、件數、重量等申報資料需準確無誤。錯誤的申報可能導致海關查驗時延誤清關或產生額外的費用。
規範申報:汽配零件種類多、品種多,需確保申報的準確性及一致性。
iv. 禁止出口事項
舊機電產品、液體、膏體、易燃易爆物品等
v. 目的地汽車零件進口相關政策
目前了解到的是汽車配件可正常進口到香港,無需額外提供其他證件或手續。
vi. 如涉及批量出口請聯絡客服職員,同事會視情況安排報關事宜。
m. 不符合《香港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貨品;
B.發運人或閣下承諾本公司有權放棄或拒絕接收不適宜快運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名稱及價值,以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或閣下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1.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佈的物品運價及相關的存倉、退運和轉運費用。
2. 為保障客人的貨物及其利益的前提下, 如因閣下貨物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 又或者因貨物包裝不當或貨物本身腐壞或變質等種種因素, 而引致其他貨物的污染或損毁, 本公司有權追究發運人或閣下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 本公司保留權利向客人追究, 因客戶托運違禁品, 導致當天其他貨物及中港車被海關扣押而所產生所有有關的費用(包括行政費及罰款)、補償和責任。
4. 本公司保留權利拒絕承運以下貨物, 及拒絕承擔因包裝而導致貨物運送期間發生的問題,
易碎物品, 沒有足夠的內包裝及箱面提示標籤. (例如玻璃, 陶瓷製品) 。
傢俬, 大型家具及家用電器, 沒有足夠外包裝及內支撐/保護物 (如木架, 及貨物內的中空位置的支撐物; 如椅腳內框, 櫃內框, 貨物的邊/角等) 。
電子產品, 沒有防震的內外包裝. (如電子板, 手提電話, 平板電腦等等) 。
5. 客人必須填寫貨物的真實名稱, 若申報名稱與實際貨物不一時, 如貨件遺失或損壞等情況下, 將不會提供賠償.
6. 本公司對貨到付款之貨物一概拒收。
7. 集運王中轉站只接受及處理一個運單編號一個包裝貨件(可包含店鋪多件貨品)。如賣家提供一個運單編號,但發出兩件或以上的包裝貨件集運王中轉站將拒收有關貨件或簽收後,如有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二)被承運的貨件知情權
A. 本公司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重量等,以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B. 經集運王委託發運的物品均會被隨機抽樣調查。若發現物品不符合 「承運契約條款」要求,本公司將拒絕承運。
C. 本公司之工作人員有權查看貨物,在確認貨物中沒有違禁品的情況下, 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方可領取貨物。
(三)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A.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未按承運合同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並保留對發貨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的索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B. 閣下之貨件必須在集運王中轉站到達100日內寄出,否則一律當作棄件處理。本公司將清除貨物存倉紀錄同時自行處理該貨物,並不作任何通知及賠償。
(四)免責條款:
A. 本公司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負責任,如戰爭、暴亂、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颱風、火災、水災、重大交通事故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於發運人或閣下的原因造成的沒收均不負任何責任。
B. 本公司對於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C. 本公司對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a)由於發運人或閣下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不全、和電話號碼錯誤等;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b)由於發運人或閣下所委託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 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危險品。
(c)由發運人或閣下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d)客人須自行以有效運單號碼認領貨物, 如因賣家(發貨人)重複提供相同運單號碼予多於一位客人, 而導致客人有任何損失, 集運王有限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D.由於本公司的物流服務是以收到貨物時的包裝為基礎, 加以合併後發出, 故如因貨物本身包裝不妥善, 沒有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或對特殊性物質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加以向本公司標明, 其破損及所生之責任由發運人或閣下自行負責。
E.為保障客戶權益,除應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的要求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本公司定期的隨機抽樣調查外,本公司國內物流中轉站為客戶簽收貨件時,不會替會員拆開貨件包裝進行物品數量查核或品質檢驗。本公司對於物品數量、物品包含性質及其特性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貨件收到時已有明顯破損會儘量通知客戶, 但不會因此構成責任承擔, 如客戶有需要應自行購買保險。
(五)失件處理:
A. 如遇有貨件遺失,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證,如查證後實屬物流運送問題失件,賠償金額最高為運費三倍或人民幣500元(以較低者為準)。
B. 不包括國內寄送至國內中轉站(即集運王深圳或東莞倉庫地址)。
C. 取貨者必須於取貨當時提出申請, 並於簽收後72小時內聯絡本公司客服。
D. 必須保留所有(同一集運訂單內)貨物包裝, 包括內外包裝.
簽收並離開自提點/提貨中心範圍內則視為已收取清單上所有貨件,事後提出任何申請均一概 不會接受。
E. 如非上述狀況,請電郵申請至[email protected],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上限為運費三倍或人民幣500元(以較低為準)。由於集運王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因此, 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
F.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72小時內,以電郵形式發送以下資料至本公司的客服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申報。
(a) 集運王或ALINK振通簽收單
(b) 購物證明的截圖
(c) 集運王帳號
(d) 如寄送至指定地址,需提交有關住址證明
(e) 簽收時的外包裝照片(需有清晰單號)
(f)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g)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六)破損處理
A. 客戶有義務與賣家具有良好溝通,以確保所承運之物品之貨品必須 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的內及外包裝 或容器,以免於運送期間因包裝不當而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其包裝應備有充足和合適的保護材料的箱子或外包裝應與貨物的保護材料、緩衝材料及內容物成為一體;如有多個內容物品時,內容物件與外包裝內壁之間不應有因磨擦、碰撞、擠壓或晃動而發出之聲音。如發現因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損壞,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B. 如托運之貨物為陶瓷、玻璃製品、特殊工藝品等易碎物品或 容易摺曲 之貨品,客人有義務確保以下:
(a) 良好的外包裝:確保運送物品適當地包裝於一個具有足夠持久性和強度的包裝容器,以保護它於運送期間免受損傷,如使用較堅韌的箱子及其外箱再以木架釘上,以確保外箱可承受一定的壓力。
(b) 良好的內包裝:確保包裝內部周圍配備防震材料加墊, 而每件易碎品須單獨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紙等防震材料進行包裝。
(c) 內外包裝必須 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保護材料。
(d) 警告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處用中文注示上「須小心處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毀之貨品,應加以「請勿摺曲」的警告標籤。
C.國內中轉站不會對收到的貨件進行驗收或核對等, 如貨件收到時已有明顯破損會儘量通知客戶, 但不會因此構成責任承擔, 如客戶有需要應自行購買保險.
D. 如因以上任何一項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 ,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E. 如非上述狀況,請電郵申請要求至[email protected],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上限為運費三倍或人民幣500元(以較低為準)。
F.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 72 小時內,以電郵形式發送以下資料至本公司的客服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申報。
(a) 集運王或ALINK振通簽收單
(b) 購物證明的截圖
(c) 客戶聯絡電話
(d) 集運王帳戶
(e) 如寄送至指定地址,需提交有關住址證明
(f) 簽收時的外包裝照片 ( 需有清晰單號 )
F.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G.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七)物流索賠細則
A. 在確定索賠個案成立後,一般約需10個工作天完成賠償。
B. 所有賠償金額均以港幣結算(集運王保留因市場匯款浮動作調整之權利)。
C. 所有賠償金額可選擇以下退款方式:
(a) 劃線支票:
1) 客戶需填妥及簽署物流賠償表格,連同銀行存摺 / ATM 提款卡副本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以安排填寫支票的收款人名稱及賠償處理。
2) 客戶須親臨荃灣辦公室領取退款支票。取票時,客戶須出示身份證,以核實領票人身份。(暫由ALINK代辦理)。
3) 劃線支票須於確認電郵發出日起計3個工作天後的3個月內領取,逾期作廢。
4) 已領取的劃線支票,應於票面日期起計6個月內,到銀行兌現支票。逾期要求補發,每張支票須支付港幣200 元手續費。
5) 劃線支票如因遺失要求補發,每張支票須支付港幣200元手續費。
6) 荃灣辦公室領取地址: 荃灣白田壩街5-21號嘉力工業中心A座9樓17室 (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五 – 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 )。
(b)銀行轉賬:
1) 客戶需填妥及簽署物流賠償表格,連同銀行存摺 / ATM 提款卡副本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以安排賠償。
2) 香港客戶: 銀行轉賬退款現只適用於香港匯豐銀行、中國銀行及恆生銀行之銀行帳戶。
3) 如屬非本司所接納的銀行帳戶類別,退款安排須以劃線支票方式安排退款。
國內退件承運契約條款
(只限貨件到達國內中轉站後的中國段退件用)
發運人或 閣下和本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承認以下各項條款,作為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條件。閣下自支付運費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約之條款。
(一)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A.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所委託發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夠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志的物品。本公司即承運人對下列物品拒絕承運:
a) 易燃、易腐爛或具毒性、爆炸性、殺傷性、腐蝕性及放射性之危險品;
b) 毒品或吸毒之相關器具;
c) 妨害風化之圖書、照片、雕塑品或器具;
d) 侵犯商標,版權或知識產權的商品
e) 貨幣、增值稅發票、其他稅票或有價証券、金銀財寶、古董、貴重金屬;
f) 活動物、植物或種子;
g) 一切粉末、氣體、液體物品及食品;
h) 所有[違規禁寄物品] 及 [違法禁寄物品]
B.發運人或閣下承諾本公司有權放棄或拒絕接收不適宜快運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 意隱瞞物品真實名稱及價值,以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或閣下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C.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佈的物品運價及相關的存倉、退運和轉運費用。
D. 如因閣下的貨物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 又或者因貨物包裝不當或貨物本身等種種因素, 而引致其他貨物的污染或損毁, 本公司有權追究發運人或閣下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
A. 本公司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重量等,以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B. 經本公司委託發運的物品均會被隨機抽樣調查。若發現物品不符合 「國內退件承運契約條款」要求,本公司將拒絕承運。
C. 本公司之工作人員有權查看貨物,在確認貨物中沒有違禁品的情況下, 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方可領取貨物
(三)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A.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未按承運合同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並保留對發貨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的索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B. 閣下之貨件必須在到達集運王物流服務中心兩個月內寄出,否則一律當作棄件處理。本公司將清除貨物存倉紀錄同時自行處理該貨物,並不作任何通知及賠償。
(四)免責條款:
A. 本公司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負責任,如戰爭、暴亂、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颱風、火災、水災、重大交通事故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於發運人或閣下的原因造成的沒收均不負任何責任
B. 本公司對於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C. 本公司對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i) 由於發運人或閣下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不全、和電話號碼錯誤等;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ii) 由於發運人或閣下所委託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 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危險品。
iii) 由發運人或閣下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D.國內中轉站不會對收到的貨件進行驗收或核對, 如貨件收到時已有明顯破損會儘量通知客戶, 但不會因此構成責任承擔, 如客戶有需要應自行購買保險。
E. 由於本公司的物流服務是以收到貨物時的包裝為基礎,故如因貨物本身包裝不妥善, 沒有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或對特殊性物質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加以向本公司標明,其破損及所生之責任由發運人或閣下自行負責。
F. 為保障客戶權益,除應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的要求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本公司定期的隨機抽樣調查外,本公司國內物流中轉站為客戶簽收貨件時,不會替會員拆開貨件包裝進行物品數量查核或品質檢驗。本公司對於物品數量、物品包含性質及其特性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五)失件處理:
A. 如遇有貨件遺失,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證,如查證後實屬物流運送問題失件,賠償金額最高為運費三倍。所有索賠個案必須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最高上限為人民幣500及取決於本司最終決定,客戶不得異議。 由於集運王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因此,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
B. 不包括國內寄送至國內中轉站(即集運王深圳或東莞倉庫地址)。
C.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 72 小時內,以電郵形式發送以下資料至本公司的客服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申報。
a) 集運王或ALINK振通簽收單
b) 購物證明的截圖
c) 客戶聯絡電話
d) 集運王帳戶
e) 如寄送至指定地址,需提交有關住址證明
f) 簽收時的外包裝照片 (需有清晰單號)
D.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E.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六)破損處理
A. 客戶有義務與賣家具有良好溝通,以確保所承運之物品之貨品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的內及外包裝 或容器,以免於運送期間因包裝不當而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其包裝應備有充足和合適的保護材料的箱子或外包裝應與貨物的保護材料、緩衝材料及內容物成為一體;如有多個內容物時,內容物與外包裝內壁之間不應有因磨擦、碰撞、擠壓或晃動而發出之聲音。如發現因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損壞,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因此,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
B. 如托運之貨物為陶瓷、玻璃製品、特殊工藝品等易碎物品或 容易摺曲 之貨品,客人有義務確保以下:
a) 良好的外包裝:確保運送物品適當地包裝於一個具有足夠持久性和強度的包裝容器,以保護它於運送期間免受損傷,如使用較堅韌的箱子及其外箱再以木架釘上,以確保外箱可承受一定的壓力。
b) 良好的內包裝:確保包裝內部周圍配備防震材料加墊, 而每件易碎品須單獨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紙等防震材料進行包裝。
c) 內外包裝必須 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保護材料。
d) 警告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處用中文注示上「須小心處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毀之貨品,應加以「請勿摺曲」的警告標籤。 如因以上任何一項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 ,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C. 國內中轉站不會對收到的貨件進行驗收或核對等, 如貨件收到時已有明顯破損會儘量通知客戶, 但不會因此構成責任承擔, 如客戶有需要應自行購買保險.
D. 如非上述狀況,請電郵申請要求至[email protected],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上限為運費三倍或人民幣500元(以較低者為準)。
E.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 72 小時內,以電郵形式發送以下資料至本公司的客服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申報。
a) 集運王或ALINK振通簽收單
b) 購物證明的截圖
c) 客戶聯絡電話
d) 集運王帳戶
e) 如寄送至指定地址,需提交有關住址證明
f) 簽收時的外包裝照片 (需有清晰單號)
g)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h)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七) 物流賠償細則
A. 在確定索賠個案成立後,一般約需10個工作天完成賠償。
B.所有賠償金額均以港幣結算(集運王保留因市場匯款浮動作調整之權利)。
C. 所有賠償均以劃線支票或G幣形式退回給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