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 | 首1kg | 續1kg | 尺寸限制 |
智郵站 | HKD16 | HKD9 | 38 x 45 x 26 CM 每一集運訂單號最多只可合併6件貨件及總重量少於3kg |
郵政局取件 | HKD16 | HKD9 | 長度(最長尺寸)150CM,長度(最長尺寸)和周長合計 300CM , 重量: 20kg以下 |
7-11便利店 | HKD22 | HKD10 | 30 x 30 x 20 CM 每一集運訂單號最多只可合併6件貨件及總重量少於3kg |
郵件追查:
https://webapp.hongkongpost.hk/tc/mail_tracking/index.html
客人須知 :
服務標準 | 貨件於集運後最快*第二個工作天送到指定領件地點,收件人可於收到領件手機短訊後到郵政分局,智郵站或7-11便利店領件。 | |
領件期限 | 櫃位領件 • 待領貨件會於分局保留三個工作天(Day A+5) 智郵站領件 • 待領貨件會於智郵站保留48小時 7-11便利店領件 • 待領貨件會於7-11便利店保留48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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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未能即時存放於智郵站儲存箱或7-11便利店,貨件會保留最多兩個工作天,仍未有合適儲存箱時,則會轉至附近郵政局侯領。期後安排與櫃位領件相同。 | ||
櫃位領件安排 | • 郵政人員收到貨件,當完成上架程序後,系統會送出手機短訊予收件人,通知收件人到指定分局領件,並提供領件碼(八位英數領件碼)作領件之用(錯誤分揀的貨件除外)。 • 收件人到櫃位領件時必須憑貨件編號及領件碼領件,領件人無須簽收。 • 如領件人只能提供貨件編號(香港郵政的郵件編號)而未能提供領件碼/未能提供任何貨件資料,香港郵政會通知領件人自行致電集運王以獲取相關貨件編號及領件碼後方到郵政局領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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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郵站領件安排 | •郵政人員收到貨件,當完成上架程序後,系統會送出手機短訊予收件人,通知收件人到指定智郵站領件,並提供領件碼(八位英數領件碼)作領件之用(錯誤分揀的貨件除外)。 • 48小時內若無人領件,將在下一個工作天安排將貨件退回中央郵件中心。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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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取件安排 | 郵政人員收到貨件,當貨件送往指定便利店,系統會送出手機短訊予收件人,通知收件人到指定便利店出示領件密碼取件 (郵政人員會確認相關便利店的存放空間才會發件到派遞 局,如該店鋪已滿額,系統會發出訊息給收件人重新選擇 1. 更改取件地點(可轉到其他指定便利店、郵局或智郵站); 或 2. 如收件人並無選擇更改領件地點,及兩天後便利店仍滿額,則 會轉至附近郵政局候領。期後安排與櫃位領件相同;或 3. 維持兩天後成功預訂原本選擇取件的指定便利店,郵件在 中央郵件中心被保留至最多 DayA+3,待領期限將順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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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領件地點 | 櫃位及智郵站領件服務均不設更改領件地點服務,顧客只可於已選定的分局/智郵站領件。 | |
退件安排 | 貨件如存放在郵政分局三個工作天(Day A+5)或存放在智郵站 / 7-11便利店48小時後無人領件,郵政人員將在下一個交貨日安排將貨件退回中央郵件中心,並安全退回集運王。 | |
過大/ 過重貨件 | 如中央郵件中心職員收取或掃描貨件時察覺貨件尺寸過大/過重,不會接受該貨件,將安排貨件當作退件處理,貨件將於下一個交貨日退給集運王。 | |
客戶服務 | 所香港郵政只處理香港郵政郵件之一般查詢,電話: 2921 2222。 |
本公司保留所有《物流運送契約條款》用於 香港郵政局 櫃位領件及智郵站領件服務的提貨方式, 詳情請參考 http://www.groupnship.com.hk/物流條及細則/
*例子A, 客人於截單前集運(第一日), 貨件於翌工作日(第二日)送到香港物流中心, 隨即送往中央郵件中心, 再於下一個工作日(第三日)送到閣下的指定收貨地點.